為保證護衛對象的安全,保安員應當通過隨身護衛構筑安全屏障,使未經允許者無法接近護衛目標。保安隨身護衛人員應當在室外活動的護衛對象的周圍及其工作、生活區域定點、定位、定任務,嚴密監控一切動向,形成一道安全屏障,不讓無關人員接近護衛對象和進入護衛對象的工作、生活區域,內蒙古安保公司,以免危及其人身和財產安全。如有可疑人員在護衛目標周圍,應當嚴密監視其動向,始終將其納入自己的視線范圍之內;對于遲遲不肯離去的人,應當進行查問,弄清情況。但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引起沖突,并提高警惕,防止其行兇;對于糾纏保安員無理取鬧的人,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無論是在室外還是在室內,隨身護衛人員都應當加強對護衛目標周圍的環境和人群的觀察和監控。如果發現可疑物品,隨身護衛人員應當采取防范措施,排除可疑物品對護衛對象安全的威脅。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應當監督司機遵守交通規則,隨時掌握護衛對象乘坐車輛所在的位置,密切觀察道路沿線的動靜,以防止歹徒對護衛對象所乘車輛進行不法侵害。
護衛對象外出活動,特別是參加公共場所的活動,安全保衛工作難度較大。保安隨身護衛人員應當根據事先了解到的有關活動信息,如活動的形式、內容、性質、舉辦者、參加對象、參加人數、負責活動安全保衛工作的單位及其負責人、活動場所及其周圍的環境狀況等,妥善確定隨身護衛行動計劃。在出發之前,護衛人員應當了解出行道路是否正常運行,若有變化,必須及時調整行車路線。呼市安保公司,對于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防衛器材,應當先仔細檢查,使之保持良好性能;在活動期間,護衛人員要嚴格控制與護衛對象接觸的人員范圍,無正當理由的或者護衛對象不愿會見的人員,應當堅決、果斷地將其隔離在外,與護衛對象保持一定的距離。即使護衛對象正常地接觸他人,隨身護衛人員也應當密切觀察接觸者以及周圍人群的動向,以防萬一;活動結束時,隨身護衛人員應當及時提醒護衛對象轉換地點,盡快離開治安情況復雜的公共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