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安隊隊長崗位職責
1、了解和掌握保安隊的情況,內蒙古特勤保安,根據管理處領導的要求和意圖,結合實際,建立和健全各項工作細則的獎懲條例,抓好實施組織和監督工作,對轄區的治安、消防、車輛交通工作全面實施管理。
2、主持保安工作會議,督促檢查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組織隊員學習業務知識和形體儀表訓練,認真做好培養和業務訓練,提高全體隊員的整體素質。
3、經常定期不定期檢查保安隊員的工作情況,做好監督、檢查和考評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和獎懲條例。
4、掌握隊員的思想動態,認真做好思想工作,抓好保安隊伍的思想建設,關心隊員的生活狀況和業務水平,做好全體隊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精神教育,幫助下屬正確處理好工作中的各種問題,為下屬解決實際問題。
5、教育培養所屬班長,不斷培養他們的組織指揮能力和管理水平。
6、處理有關保安方面的事務,重大治安問題和事故及時向領導匯報,并采取果斷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二)保安班長崗位職責
1、負責組織當班的保安工作,監督和指導認真做好執勤工作,及時糾正和登記違紀違章現象。
2、檢查本班人員的著裝儀容、內務衛生,保管好配備的通訊器材、保安設施、自衛武器等物品。
3、負責填寫《值班記錄》,登記本班獎罰情況,檢查各巡邏點情況。
4、按照保安部(隊)制定的培訓計劃搞好組織實施工作,定期召開班務會,經常對隊員進行具體的業務指導和崗位培訓,提高本人和全班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能及時解決當班時間內的各種突發事件。
5、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和請示匯報工作。
6、熟悉在緊急情況下本班的組織指揮,呼市物業保安,處理好一般性的治安事件和業主的投訴,落實安全措施,預防各種事故,工作中有處理不當的事應及時向上級請示匯報。
7、團結本班人員,堅持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和掌握隊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