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務公司是受理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來審核,并將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保安服務公司由省級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依法審自核允許成立,并由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監督管理的為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有償派出保安員提供門衛、巡邏、守護、押運、隨身護衛,安全檢查以及安zhidao全技術防范,呼市保安公司,安全風險評估等服務的公司。
1、保安服務操作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進行,并遵守主管行政機關的有關管理規定。屬于保安服務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按本標準實施,不屬于保安服務職責范圍的事項,依法交有關部門處理。
2、保安服務公司應依照約定合同為客戶提供安全服務,維護客戶單位的安全和秩序,防止或減少客戶受到不法侵害或災害事故的發生,有效避免因服務提供方或保安員責任造成客戶損失,以滿足客戶的安全需求。
3、保安服務公司應向客戶單位提供服務的真實信息,包括公司的類別、資質、保安員的等級和素質狀況、提供服務的種類和效果以及所收取的費用等。對客戶提出或詢問的有關問題,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給予明確的答復。
4、保安服務公司根據客戶需要,可以提供保安服務種類中的一種或數種服務,如客戶有特殊需求,在不違背有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視情況另行約定。
5、保安服務公司根據客戶要求或保安服務的需要,內蒙古安保服務,可分別或聯合采用人防、技防、物防和犬防等手段,維護客戶合法權益。